贺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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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钟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华庆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3年至2019年,时任该县水利局分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副局长雷华庆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工作不力,导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该整改调整的未整改调整,长期未完工、未验收等问题,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此外,雷华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雷华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富川瑶族自治县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隆俨,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毛晓光、中小企业和项目规划股副股长陈有青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胡隆俨、毛晓光、陈有青在开展“2017年支持微小企业发展脱贫攻坚项目”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申报项目资金审核不严,导致企业违规获得项目资金。2020年6月,胡隆俨、毛晓光、陈有青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贺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