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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区扶贫办原主任刘继业被“双开”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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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贺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贺州市纪委监委对贺州市平桂区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区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刘继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继业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在政策扶持上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为其亲属争取并获取国家扶贫补助资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继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漠视群众利益,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不认真执行党的扶贫政策,将公权力用于谋取个人私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刘继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