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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党员干部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凭祥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18 08: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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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祥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欧剑红、吴胜富、韦永雄、李华、宋艳玲、伍俊丞、彭江海等7人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2月至2020年9月,欧剑红、吴胜富、韦永雄、李华、宋艳玲、伍俊丞、彭江海等7人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本人、亲属和朋友的私家车加油。2021年3月,彭江海受到记过处分;2021年4月,欧剑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胜富受到降级处分;韦永雄、李华、宋艳玲、伍俊丞受到记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凭祥市上石镇马垌村“两委”班子成员黄君旺、李秀珍、梁政锋、张禄强、潘冬兰、钟德政等6人用公款购买手机配备给村干的问题。2015年上石镇马垌村委收到2013年凭祥市修建友谊关工业园至油隘村二级公路时征用上石镇马垌村村委挡土墙征地补偿款后,马垌村委使用征地补偿款购买了7部手机,黄君旺、李秀珍、梁政锋、张禄强、潘冬兰、钟德政等7人每人分得1部手机。2021年4月,黄君旺、李秀珍、梁政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6月,张禄强、潘冬兰、钟德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