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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凭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凭祥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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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凭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凭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三公”经费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凭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凭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主要职能
中共凭祥市纪委、凭祥市监察委接受市委和崇左市纪委、监察委的双重领导。监察委由人民政府监察局和同级人民检察院的预防腐败局、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部门等整合而成,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同时向上级监察机关和同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崇左市纪委及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由市政府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审定或建议他们做出政务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
(八)完成崇左纪委、监察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凭祥市纪委监委现有10个派驻纪检组。机关内设9个职能室:办公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代管凭祥市委巡察办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凭祥市纪委、监委共有编制72名,其中:(1)委机关行政编制26名;(2)10个派驻纪检组共有行政编制40名;(3)凭祥市巡察机构行政编制6名。
凭祥市纪委、监委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0人,其中:(1)委机关行政在职21人;(2)10个派驻纪检组行政在职25名;(3)凭祥市巡察办行政在职4名。
凭祥市纪委、监委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凭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三公”经费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8张报表作为附件直接公开,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凭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 913.64万元,同比增加21.47万元,同比增长2.4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913.64万元,同比增加21.47万元,同比增长2.41%,主要是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增长,相应的预算收入增加。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13.6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1.47万元,同比增长2.41%。其中:经费拨款913.64万元,同比增加21.47万元,同比增长21.47%;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余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913.64万元,同比增加21.47万元,同比增长2.41%,主要是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增长,相应的预算支出增加。基本支出预算83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9%,同比增加67.53万元,增长8.77%;项目支出预算7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1%,同比减少46.07万元,下降37.7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3.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09%,同比减少7.79万元,下降1.08%。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0.57%,同比增加18.53万元,增长23.74%。
3. 医疗健康支出5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7%,同比增加7.38万元,增长15.64%。
4住房保障支出 49.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37%,同比增加3.36万元,增长7.36%。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3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9%,同比增加67.53万元,增长8.7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6.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0.42%,同比增加40.18万元,增长8.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3.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0.69%,同比减少21.12万元,下降10.8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8.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50%,同比增加28.47万元,增长25.94%。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人数和工资总额提高,按比例提取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相应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1%,同比减少46.07万元,下降37.7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0.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80.24%,同比减少43.07万元,增长下降41.4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资本性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9.76%,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16.67%。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1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37.74万元,项目支出75.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637.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75.90万元,全部是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各项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市绩效考评等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纪检监察办案、规范化谈话点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信息网络分级保护改造和测评、宣传教育、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各类执法监督检查、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办案协作区建设等方面的支出,以及市绩效办开展绩效考核、评估、核验、调研等各项工作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19.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离休人员1人的离休工资支出和其余11人退休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26.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28.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公积金49.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7.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19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7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 12.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7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同比持平。
八、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73.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减少21.12万元,下降10.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节约开支。主要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5.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2020年底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及调入共10人,需要相应的配置的办公设备;监察室计划购置办案记录仪及摄像机;党风室计划为各乡镇购置“一库通”建设平台设备等。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0 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35.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2021年固定资产价值为206.02万元,其中:车辆70.5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5.51万元。
2021年本单位实有在编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四)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有11个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90万元,项目名称为1、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0.8万元;2、市委、市政府综合项目督查工作及纪委全会工作经费5万元;3、纪检监察宣传教育项目工作经费23.60万元;4、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经费5.50万元;5、办公设备购置及网络维护建设经费10万元;6、案件管理及案件谈话场所维护工作经费6万元;7、信访工作及案件线索情报工作经费4万元;8、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经费7万元;9、案件审理及案件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经费1.7万元;10、市委巡察办巡视巡察工作经费5.3万元;11、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专项经费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职在编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编辑:罗冠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