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百分之四十多人口在农村。“三农”工作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即将打赢脱贫攻坚战、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之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号角已经吹响,纪检监察战线责无旁贷。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找准切入点和抓手,纪检监察助推乡村振兴大有可为。
围绕“产业兴旺”练监察尖兵,以基层监察体制改革育新机。产业兴旺首要解决物质文明层面的问题,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古语说,衣食足而后知荣辱。当前农业农村进入新时代,要实现产业兴旺,就要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不断增长的需求。可以预见的是,在实现产业兴旺过程中,大量的土地、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将集中在农村,汇聚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如果监管不到位就容易产生问题。以基层监察体制改革为例,《监察法》出台后,非党村(居)干部、村(居)民小组长等手握公权力人员已纳入了监察法的监管范围,但是乡镇(街道)纪(工)委并没有被赋予相应的监察权限。因此,当这些对象出现违法乱纪问题,乡镇(街道)纪(工)委仍然没有对他们进行查处的法规依据。这一弊端平时还不凸显,但在农村产业大发展的过程中,这些对象也会参与生产关系的组织、生产资料的管理和生产成果的分配,缺乏对他们进行监察的法规依据,已经不适应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鉴于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最后一块拼图如约而至,《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自上而下正式出台,从顶层设计上揭示了监察体制改革和乡村振兴的战略互动。作为纪检监察战线参与乡村振兴的集结号,我们必须把这项工作部署落实好,像一根楔子牢牢钉进农村基层,为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稳步推进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应当看到,近年来纪检监察系统大力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基层纪检监督队伍的基础架构已经具备,抓好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应采取两条腿走路的策略,一方面依靠上级监察力量的下沉,进一步充实基层监察队伍;另一方面整合乡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纪检监督小组等人员力量,加强培训,培养出一批来自基层、扎根基层的监察尖兵,为产业兴旺把好关、引好路,贡献应有的力量。
围绕“生态宜居”抓责任落实,以政治监督推动村貌换新颜。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广大农村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来源。如果说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健壮的躯体,生态宜居就是健康的脏腑,环保部门就是医生,而纪检监察机关是体检师。在生态宜居建设这项系统工程面前,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动乡村振兴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对自身在生态宜居建设中的职责定位有清晰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先后提出了绿色发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等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成为推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根本遵循。把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重要思想落实好,不仅是对党忠诚的体现,也是推进生态宜居建设的工作抓手。首先,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从党和国家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工作,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政治能力,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其次,要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用好政治监督利器,压实主体责任,牢牢盯住环保职能部门党组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环保职能部门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监管水平,稳扎稳打长期推进生态宜居建设;再次,要充分运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监督手段,积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织密监督网,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的监督指导,夯实精准监督的基础,形成监督合力,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宜居乡村提供坚强保障,推动乡村发展面貌焕然一新。
围绕“乡风文明”祛陈规陋习,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树新风。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物质文明的进步需要精神文明同时跟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长期以来,由于乡村建设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的倾向,乡风文明建设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出现了经济发展而道德滑坡的现象。当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从正反两个方面引导和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一方面,要清除影响农村社会和谐安定的歪风邪气,持续性、常态化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回顾近年来,纪检监察战线主动发起、积极参与了多场战役,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显著、影响深远,深受群众拥护。这些行动的共同点是出发点着眼在基层、战场预设在基层,聚焦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把成功的经验认真总结起来并运用到乡风文明建设中去,对不良风气露头就打。另一方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党风廉政建设为载体,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培育、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营造农村新风尚。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用,让村民群众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要有效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通过集体制定《村规民约》等,让群众成为文明乡风的树立者、维护者和受益者,做到自我治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监督,文明乡风建设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围绕“治理有效”补组织短板,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开新局。乡村振兴重在治理有效。要实现政通人和、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治理,必须把群众组织起来。建国初期,面对帝国主义的战争威胁,毛主席掷地有声地说:“现在中国人民已经组织起来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办的。”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总能给我们以启示和力量。高度组织起来的中国人民,不但善于破除一个旧世界,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但是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基层政治生态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党组织存在政治生活不正常、不严肃、不经常等,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有所减弱,直接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组织号召力,工作中“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的怪象时有发生,已成为阻碍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的一块短板。实践证明,政治生态不仅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政权存亡,更关乎乡村振兴战略成败。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严格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针对性地加强对村(居)各党(总)支部的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和指导。要树立“生命在于运动,组织在于活动”的理念,让党员们真正过上党内政治生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增长才干、不断成长;让老百姓看到党支部在认真谋事、勤勉干事、干得成事,更加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以基层政治生态的全面净化,开创党员群众共同奋战乡村振兴的新气象。
围绕“生活富裕”筑基层堡垒,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谋新篇。实现共同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毕竟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施乡村振兴,就是要接过脱贫攻坚的接力棒,接续奋斗实现共同富裕。老话说得好:“要想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群众富不富,关键看支部”“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将承担更大职责,必须切实做到担当责任,带领群众谋发展、奔小康。因此,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和“两委”班子尤为关键。当前正值新一轮村(居)“两委”换届,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增强抓好换届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扎实推进村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严守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匡正风气,着力选好书记、配强班子。特别是今年的换届与以往不同,村(居)干部的任期将由三年一选调整为五年一选,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把好候选对象的廉洁关、能力关,确保选出来的新任支部书记和班子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结合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新任支部书记和班子的检查考核,突出政治功能、突出工作实绩,真正把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让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根基。(凭祥镇纪委监委 李朝海)
围绕“产业兴旺”练监察尖兵,以基层监察体制改革育新机。产业兴旺首要解决物质文明层面的问题,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古语说,衣食足而后知荣辱。当前农业农村进入新时代,要实现产业兴旺,就要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不断增长的需求。可以预见的是,在实现产业兴旺过程中,大量的土地、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将集中在农村,汇聚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如果监管不到位就容易产生问题。以基层监察体制改革为例,《监察法》出台后,非党村(居)干部、村(居)民小组长等手握公权力人员已纳入了监察法的监管范围,但是乡镇(街道)纪(工)委并没有被赋予相应的监察权限。因此,当这些对象出现违法乱纪问题,乡镇(街道)纪(工)委仍然没有对他们进行查处的法规依据。这一弊端平时还不凸显,但在农村产业大发展的过程中,这些对象也会参与生产关系的组织、生产资料的管理和生产成果的分配,缺乏对他们进行监察的法规依据,已经不适应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鉴于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最后一块拼图如约而至,《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自上而下正式出台,从顶层设计上揭示了监察体制改革和乡村振兴的战略互动。作为纪检监察战线参与乡村振兴的集结号,我们必须把这项工作部署落实好,像一根楔子牢牢钉进农村基层,为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稳步推进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应当看到,近年来纪检监察系统大力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基层纪检监督队伍的基础架构已经具备,抓好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应采取两条腿走路的策略,一方面依靠上级监察力量的下沉,进一步充实基层监察队伍;另一方面整合乡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纪检监督小组等人员力量,加强培训,培养出一批来自基层、扎根基层的监察尖兵,为产业兴旺把好关、引好路,贡献应有的力量。
围绕“生态宜居”抓责任落实,以政治监督推动村貌换新颜。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广大农村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来源。如果说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健壮的躯体,生态宜居就是健康的脏腑,环保部门就是医生,而纪检监察机关是体检师。在生态宜居建设这项系统工程面前,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动乡村振兴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对自身在生态宜居建设中的职责定位有清晰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先后提出了绿色发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等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成为推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根本遵循。把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重要思想落实好,不仅是对党忠诚的体现,也是推进生态宜居建设的工作抓手。首先,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从党和国家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工作,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政治能力,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其次,要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用好政治监督利器,压实主体责任,牢牢盯住环保职能部门党组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环保职能部门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监管水平,稳扎稳打长期推进生态宜居建设;再次,要充分运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监督手段,积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织密监督网,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的监督指导,夯实精准监督的基础,形成监督合力,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宜居乡村提供坚强保障,推动乡村发展面貌焕然一新。
围绕“乡风文明”祛陈规陋习,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树新风。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物质文明的进步需要精神文明同时跟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长期以来,由于乡村建设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的倾向,乡风文明建设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出现了经济发展而道德滑坡的现象。当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从正反两个方面引导和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一方面,要清除影响农村社会和谐安定的歪风邪气,持续性、常态化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回顾近年来,纪检监察战线主动发起、积极参与了多场战役,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显著、影响深远,深受群众拥护。这些行动的共同点是出发点着眼在基层、战场预设在基层,聚焦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把成功的经验认真总结起来并运用到乡风文明建设中去,对不良风气露头就打。另一方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党风廉政建设为载体,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培育、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营造农村新风尚。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用,让村民群众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要有效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通过集体制定《村规民约》等,让群众成为文明乡风的树立者、维护者和受益者,做到自我治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监督,文明乡风建设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围绕“治理有效”补组织短板,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开新局。乡村振兴重在治理有效。要实现政通人和、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治理,必须把群众组织起来。建国初期,面对帝国主义的战争威胁,毛主席掷地有声地说:“现在中国人民已经组织起来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办的。”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总能给我们以启示和力量。高度组织起来的中国人民,不但善于破除一个旧世界,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但是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基层政治生态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党组织存在政治生活不正常、不严肃、不经常等,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有所减弱,直接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组织号召力,工作中“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的怪象时有发生,已成为阻碍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的一块短板。实践证明,政治生态不仅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政权存亡,更关乎乡村振兴战略成败。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严格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针对性地加强对村(居)各党(总)支部的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和指导。要树立“生命在于运动,组织在于活动”的理念,让党员们真正过上党内政治生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增长才干、不断成长;让老百姓看到党支部在认真谋事、勤勉干事、干得成事,更加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以基层政治生态的全面净化,开创党员群众共同奋战乡村振兴的新气象。
围绕“生活富裕”筑基层堡垒,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谋新篇。实现共同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毕竟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施乡村振兴,就是要接过脱贫攻坚的接力棒,接续奋斗实现共同富裕。老话说得好:“要想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群众富不富,关键看支部”“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将承担更大职责,必须切实做到担当责任,带领群众谋发展、奔小康。因此,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和“两委”班子尤为关键。当前正值新一轮村(居)“两委”换届,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增强抓好换届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扎实推进村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严守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匡正风气,着力选好书记、配强班子。特别是今年的换届与以往不同,村(居)干部的任期将由三年一选调整为五年一选,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把好候选对象的廉洁关、能力关,确保选出来的新任支部书记和班子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结合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新任支部书记和班子的检查考核,突出政治功能、突出工作实绩,真正把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让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根基。(凭祥镇纪委监委 李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