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市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开展整改现场
祥和广场中段建有公共厕所,且是全天候对市民开放,然而这位“大叔”图“快捷”,转身就地解决。
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每一位市民都应该加强自身修养,改掉不文明的陋习,从你我做起,加强自律就在举手之间,让我们为祥和广场的美好环境尽自己一份责任吧!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市综合执法局)
编辑:罗冠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