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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说“不


来源:凭祥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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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开展整改现场
 
“不随地大小便。”是每个市民都应遵守的文明道德规范,然而仍有市民没有做到。12月3日,凭祥市城乡执法局执法机动队在巡查中发现一名“大叔”在祥和广场随地小便不文明行为。

祥和广场中段建有公共厕所,且是全天候对市民开放,然而这位“大叔”图“快捷”,转身就地解决。 
 
 
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每一位市民都应该加强自身修养,改掉不文明的陋习,从你我做起,加强自律就在举手之间,让我们为祥和广场的美好环境尽自己一份责任吧!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市综合执法局)



编辑:罗冠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