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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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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今年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扶绥县东门镇郝佐村郝章屯原村民小组长李良权索贿、骗取旧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李良权利用负责协助水库移民旧房改造申报工作的便利,收取村民旧房改造手续费2500元;2013年,李良权明知自身不符合申报条件,仍以妻子的名义虚报虚假信息冒领水库移民旧房改造补助款共12000元。 2015年9月,李良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大新县桃城镇畜禽市场开发经营部原法人代表赵普行非法转卖土地问题。2001年至2008年,赵普行利用职务之便,将该镇畜禽市场开发经营部部分土地非法转卖给他人,共获非法所得416.6万元,其中个人获利82.79万元。2015年9月,赵普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大新县福隆乡福隆社区内岭屯原一组组长赵志宏挪用屯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3年,赵志宏利用管理本屯集体资金的便利,擅自挪用12422.17元归个人使用。2015年12月,赵志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天等县天等镇丽川社区逐龙居民小组原组长冯海荣、原副组长黄奇贵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06年,冯海荣伙同黄奇贵,利用职务便利,勾结时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农星(另案处理),通过伪造征地材料,骗取征地补偿款148218.88元进行私分。2015年8月,冯海荣、黄奇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宁明县桐棉镇那旭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闭广成收受危房改造好处费。2011年至2014年,闭广成在协助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农户危房改造好处费共12000元。2015年12月,闭广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龙州县上降乡上降村党总支书记黄云强、村委副主任陈日山收取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4年,黄云强伙同陈日山,利用职务便利,向农户收取危房改造好处费共18000元。2015年12月,黄云强、陈日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七、崇左市江州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原干部谢立涛收受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谢立涛在担任江州区村镇建设管理所驮卢分所负责人期间,收受农户危房改造好处费共24000元。2015年9月,谢立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崇左市江州区那隆镇合卢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黄金贵贪污救灾资金、收取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2008年,黄金贵在协助政府开展“台风灾害倒房重建”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贪污农户补贴资金15500元;2010年至2012年,黄金贵在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向农户收取危房改造好处费23000元。2015年12月,黄金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一心,积极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继续把专项行动工作作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系统抓、抓系统,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准确把握运用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形成强大威慑力。要把责任追究作为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坚决实施“一案双查”。要不断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确保专项行动今年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