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明县东安乡副乡长杨志宏接受群众宴请和收受群众“好处费”等问题。杨志宏先后于2015年和2017年两次向该乡洞坡村挂点领导打招呼,为2名不符合条件的群众争取到危房改造指标,并接受其中一名群众的宴请和收受一台苹果6手机,收受另一名群众现金2000元的“好处费”;2020年4月,杨志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新县榄圩乡榄圩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黎雪文收受危房改造户“辛苦费”等问题。2016年初,黎雪文利用为群众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之便“吃拿卡要”,收受两名群众给予的“辛苦费”共3000元,2019年11月被立案审查。鉴于黎雪文曾于2019年6月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半),按照规定予从重处分,2020年4月,黎雪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二年零二个月)。
3.扶绥县新宁镇塘岸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梁万秋违规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梁万秋在开展订单粮食收购工作中,伙同他人与粮食商贩勾结,通过制作虚假售粮证等,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2万余元,其中梁万秋分得2000元。2019年12月,梁万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崇左市纪委监委)
2.大新县榄圩乡榄圩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黎雪文收受危房改造户“辛苦费”等问题。2016年初,黎雪文利用为群众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之便“吃拿卡要”,收受两名群众给予的“辛苦费”共3000元,2019年11月被立案审查。鉴于黎雪文曾于2019年6月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半),按照规定予从重处分,2020年4月,黎雪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二年零二个月)。
3.扶绥县新宁镇塘岸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梁万秋违规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梁万秋在开展订单粮食收购工作中,伙同他人与粮食商贩勾结,通过制作虚假售粮证等,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2万余元,其中梁万秋分得2000元。2019年12月,梁万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崇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