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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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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扶绥县东门镇原综治委专职副主任、那江村包村干部周培超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至2018年,东门镇那江村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识别不精准、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不到位,出现10户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入选、5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却未入选、3户申请易地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按标准享受易搬迁安置户面积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周培超作为那江村包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失职失责。2019年12月,周培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天等县驮堪乡政府干部、原驮堪乡道念村工作队员赵少华入户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失职失责问题。赵少华在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入户评估工作中,工作作风漂浮,不认真、不负责,导致2户不符合条件农户错评为贫困户,而2户符合条件的农户漏评,没有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享受国家扶贫政策扶持,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赵少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宁明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伟瑜在农村改厨改厕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多付工程款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黄伟瑜作为分管农村改厨改厕工作的副局长,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格,对农村改厨改厕工作中违规多付工程款、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助资金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农村改厨改厕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月,黄伟瑜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