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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的反贪老兵——记“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公务员”、扶绥检察院检察官何关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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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着对反贪事业的热爱,扶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关锋在反贪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20个年头。在2016年履职扶绥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之前,何关锋是个反贪战线的老兵。他疾恶如仇,对贪腐分子毫不手软。在任职反贪局期间,他敢于“拍蝇”,先后查办了一系列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且无一起错案和群众上访案件。因成绩突出,他先后荣获“崇左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多项荣誉。
面对荣誉,何关锋看得很淡,他说:“我只是做了一名检察官、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
”严查群众身边“害群之马”
       何关锋在一本泛黄的“立案登记簿”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自己从事反贪工作20余年办过的大大小小的案件。
       2012年,何关锋接到群众举报,称柳桥镇有一户贫困群众申请到2万元的危房补贴,而其所在村村支书程某就从中索要了1万元“好处费”。
      考虑到案件影响比较恶劣,何关锋立即从外围对该案进行排查核实。在排查核实过程中,何关锋发现程某每经手一笔危房补贴款,都从中收取“好处费”。然而,因为担心被报复,很多群众敢怒不敢言。为打消群众心中的顾虑,何关锋通过对群众作法律宣传和思想工作,最终让群众放下了心理包袱,纷纷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在掌握程某受贿证据后,何关锋发现柳桥镇一名副镇长、扶绥县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所一名负责人,以及一些村干部也曾染指贫困群众的“危房补贴”。
        何关锋继续深挖,最终掌握了这一群“害群之马”的证据。至此,这一涉及数十万元危房补贴的系列窝案成功侦破。事后,扶绥县人民检察院和扶绥县纪委、监察局专门召开案件款物清退现场会,将24万余元的危房补贴退给群众,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该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反贪优质案件。
为防微杜渐,何关锋和同事针对这一系列案件提出了检察建议,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2012年度全区十佳检察建议。
忘我工作晕倒在医院
       何关锋为人随和,同事们都叫他“老何”。
       “老何责任心和业务能力都很强,而且作风正派。”这是与何关锋共事10多年的反贪局同事郭仕强对他的评价。
       在参与办理江州区交通局原局长梁某受贿一案时,为了掌握梁某受贿的证据,何关锋从梁某的妻子王某入手。然而,王某为了帮其丈夫推脱罪责,拒不承认其丈夫受贿的事实,案件侦办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何关锋毫不气馁,通过梳理该案件,他发现梁某受贿所得赃款并未存在自己名下,而是存在亲戚账户里。通过多方调查,何关锋最终掌握了王某和梁某通过其亲戚理财的账户,并顺藤摸瓜查到了该账户的资金流向,固定了梁某受贿的证据,从而突破案件侦办僵局。
       何关锋的同事告诉记者,在工作中,何关锋是个“拼命三郎”,一遇到案子,他跟踪追击,丝毫不懈怠,直至破案。
       “案件错过了最佳时间,侦办工作就会变得被动,甚至会面临证据灭失的后果。”为了早日侦破案件,何关锋常常在办案区连续奋战好几个晚上。由于长期高负荷工作加上长期熬夜和饮食不规律,2016年3月的一天,何关锋在办完案后回到家中,突然感觉有些头晕,连走路都非常吃力。妻子发现这一情况后,连夜将他送往医院救治。赶到医院时,何关锋因胃出血晕倒,幸亏及时得到救治才化险为夷。兢兢业业续写辉煌2016年,因为身体欠佳,何关锋离开了反贪局岗位。如今,在控申科科长岗位上,何关锋依然兢兢业业。
在控申科岗位上,何关锋承担了很多接访工作,其中不乏一些“老大难”问题。为此,何关锋经常深入到上访户家中开展接访工作,化解矛盾,帮助上访户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对弱势群体,何关锋还积极为他们争取司法救助。2016年3月30日,新宁镇充禾村龙寨屯的凌某和妻子黄某正在吃饭时,被突然闯入的本屯精神病患者陆某砍伤。随后,陆某又纵火烧毁了凌某家的家电等财物。经司法鉴定,凌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妻子黄某轻伤二级。
       案发后,凌某与妻子多次到医院接受治疗,花费8万余元。而因陆某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使得凌某和妻子为了看病欠下不少债务。加上凌某及其妻子年纪较大,受伤后无法正常劳动,事后还需继续吃药维持,这让凌某一家生活陷入了困境。
       得知这一情况后,何关锋积极为凌某申请司法救助。经过审核,扶绥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凌某和黄某司法救助总计2万元。
2016年12月2日,凌某及其家属为了表达谢意,给扶绥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无私救助,执法为民”的锦旗。
由于工作突出,何关锋所在的接待室于2016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自治区文明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