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主动查摆问题,自觉接受监督,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持续擦亮作风建设亮丽名片。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新修订的党章,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做到令行禁止。严防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红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要通过各种形式,早打招呼早提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元旦、春节“四风”问题不放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惩享乐奢靡,严纠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特别是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充分利用信访、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要坚决查处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潜入地下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职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又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责任。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为党的十九大后深化作风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