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辜负了党组织跟局领导对我的期望,也辜负了柳江区老百姓对我们人民公仆的期望,我对不起我的家人,对不起单位。”面对曾经犯下的错误,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蒋东华悔不当初。
从清正廉洁好干部,到利欲熏心阶下囚,他手握权力,却一步步丧失理想信念,深陷权钱交易的漩涡难以自拔。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系列腐败案的查处引发不小的震动。
收受不义之财,走上人生歧路
2008年3月,29岁的蒋东华进入原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凭着出色的业务能力,蒋东华很快就走上领导岗位。2012年至2016年,蒋东华先后担任原柳江县国土资源局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副股长、行政审批股副股长。实权在手的蒋东华开始品尝权力带来的“甜头”。
2014年底,原柳江县国土资源局拉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韦国敏(另案处理)拿着一沓材料找到了蒋东华。“这是我朋友的房产材料,你帮看一下。”翻阅之后,蒋东华心里明了,这是一个小房开老板的20宗回建土地变更手续,其中部分房屋占地与所持的土地证位置有偏差。按照正常程序,这些材料肯定是没办法通过审核的,韦国敏看出了蒋东华的犹豫,并给了他一颗“定心丸”:“事成之后我朋友肯定会有所表示的。”
在利益的驱动下,蒋东华以柳江县国土资源局的名义发函至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利用他的人脉为该房开老板处处“开绿灯”,最终办成了15宗回建地土地变更手续。事成之后,韦国敏先后给蒋东华送来“好处费”26万元。这笔意外之财没有让蒋东华感到不安和愧疚,反而成为击倒他的第一颗糖衣炮弹。
滥用审批职权,深陷贪欲泥潭
2016年8月,蒋东华开始担任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辖区内所有的不动产登记变更等手续审批权,全掌握在他一人手中。据蒋东华交代,“当上主任之后,许多朋友或者老百姓在办成事后,都会给我一些‘好处费’。从几百元到几千元都有。亲戚朋友找我办事后也会给我一些水果、土特产、加油卡等小礼物。”自此,蒋东华来者不拒,有求必应,甚至变被动为主动。他与本单位的工作人员韦毅、熊桃(二人均另案处理)联手,分工合作,对前来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人员进行充分评估后,公然谈起价格。在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想要快点办成事,就要收取加急费”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2017年,韦国敏再次找上蒋东华,称某房开公司老板想办理房屋分户登记手续,并表示事成之后会给“好处费”。蒋东华初次拿到材料后,只回复了“尽量想办法”,没有明确表态。得知事情不顺的房开公司老板就三番五次地找蒋东华希望给他打开“方便之门”。几番推诿之后,蒋东华不再掩饰自己的贪欲,明确表示“这个事情不太好办理,有可能要五六十万元才行。”房开公司老板心照不宣,分几次将50万元现金送给蒋东华后,顺利办好了房屋分户登记手续。加上事后从韦国敏手上分到的“好处费”,蒋东华从此事中获利75万元。
为涉毒涉黑涉恶团伙组织领导者张加爱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收受“好处费”2万元;收受不动产登记中心招投标项目承办公司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与下属合谋收取房开公司给予的“提速费”1.5万元……欲望的扩张让蒋东华在行使手中权力时更加肆无忌惮,在背离初心使命的路上越走越远。
疯狂敛财百万元,难逃坍塌命运
“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蒋东华为首,韦毅、熊桃跑腿,多次收受他人‘加急件’的‘好处费’。从大厅收件回来当天就可以进不动产系统受理,两三天出证的大多是有问题的!”2019年的一天,柳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内容直指蒋东华等人存在收受“好处费”办理加急件等问题。顺着这一线索逐步深挖彻查后,蒋东华的违纪违法事实逐步浮出水面。
经查,2014年至2019年2月,蒋东华在担任原柳江县国土资源局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副股长、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或其他相关事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2万余元,个人实际受贿所得140万余元。2019年6月5日,蒋东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0月30日,蒋东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一个精通业务的能手,本该用好自己的专业所长助推党的事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需求,却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钻政策、制度的漏洞,违规为房开公司老板“出谋划策”,甘愿被资本“围猎”。在本应当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岗位上,却把权力的“利剑”挥向了人民,也毁掉了自己平淡幸福的生活!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制度制约,强化纪律震慑,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刻不能放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从清正廉洁好干部,到利欲熏心阶下囚,他手握权力,却一步步丧失理想信念,深陷权钱交易的漩涡难以自拔。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系列腐败案的查处引发不小的震动。
收受不义之财,走上人生歧路
2008年3月,29岁的蒋东华进入原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凭着出色的业务能力,蒋东华很快就走上领导岗位。2012年至2016年,蒋东华先后担任原柳江县国土资源局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副股长、行政审批股副股长。实权在手的蒋东华开始品尝权力带来的“甜头”。
2014年底,原柳江县国土资源局拉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韦国敏(另案处理)拿着一沓材料找到了蒋东华。“这是我朋友的房产材料,你帮看一下。”翻阅之后,蒋东华心里明了,这是一个小房开老板的20宗回建土地变更手续,其中部分房屋占地与所持的土地证位置有偏差。按照正常程序,这些材料肯定是没办法通过审核的,韦国敏看出了蒋东华的犹豫,并给了他一颗“定心丸”:“事成之后我朋友肯定会有所表示的。”
在利益的驱动下,蒋东华以柳江县国土资源局的名义发函至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利用他的人脉为该房开老板处处“开绿灯”,最终办成了15宗回建地土地变更手续。事成之后,韦国敏先后给蒋东华送来“好处费”26万元。这笔意外之财没有让蒋东华感到不安和愧疚,反而成为击倒他的第一颗糖衣炮弹。
滥用审批职权,深陷贪欲泥潭
2016年8月,蒋东华开始担任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辖区内所有的不动产登记变更等手续审批权,全掌握在他一人手中。据蒋东华交代,“当上主任之后,许多朋友或者老百姓在办成事后,都会给我一些‘好处费’。从几百元到几千元都有。亲戚朋友找我办事后也会给我一些水果、土特产、加油卡等小礼物。”自此,蒋东华来者不拒,有求必应,甚至变被动为主动。他与本单位的工作人员韦毅、熊桃(二人均另案处理)联手,分工合作,对前来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人员进行充分评估后,公然谈起价格。在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想要快点办成事,就要收取加急费”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2017年,韦国敏再次找上蒋东华,称某房开公司老板想办理房屋分户登记手续,并表示事成之后会给“好处费”。蒋东华初次拿到材料后,只回复了“尽量想办法”,没有明确表态。得知事情不顺的房开公司老板就三番五次地找蒋东华希望给他打开“方便之门”。几番推诿之后,蒋东华不再掩饰自己的贪欲,明确表示“这个事情不太好办理,有可能要五六十万元才行。”房开公司老板心照不宣,分几次将50万元现金送给蒋东华后,顺利办好了房屋分户登记手续。加上事后从韦国敏手上分到的“好处费”,蒋东华从此事中获利75万元。
为涉毒涉黑涉恶团伙组织领导者张加爱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收受“好处费”2万元;收受不动产登记中心招投标项目承办公司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与下属合谋收取房开公司给予的“提速费”1.5万元……欲望的扩张让蒋东华在行使手中权力时更加肆无忌惮,在背离初心使命的路上越走越远。
疯狂敛财百万元,难逃坍塌命运
“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蒋东华为首,韦毅、熊桃跑腿,多次收受他人‘加急件’的‘好处费’。从大厅收件回来当天就可以进不动产系统受理,两三天出证的大多是有问题的!”2019年的一天,柳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内容直指蒋东华等人存在收受“好处费”办理加急件等问题。顺着这一线索逐步深挖彻查后,蒋东华的违纪违法事实逐步浮出水面。
经查,2014年至2019年2月,蒋东华在担任原柳江县国土资源局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副股长、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或其他相关事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2万余元,个人实际受贿所得140万余元。2019年6月5日,蒋东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0月30日,蒋东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一个精通业务的能手,本该用好自己的专业所长助推党的事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需求,却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钻政策、制度的漏洞,违规为房开公司老板“出谋划策”,甘愿被资本“围猎”。在本应当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岗位上,却把权力的“利剑”挥向了人民,也毁掉了自己平淡幸福的生活!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制度制约,强化纪律震慑,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刻不能放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