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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崇左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7-12-06 1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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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3月下旬至5月下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旅发委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旅发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委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直面问题的责任担当,全面深化巡察整改,在规定的时限内,抓好件件有着落,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冯波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黄贵书、赵小葵、王建华同志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由赵小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8月份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好任务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为总揽,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委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强化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担当,着力解决存在问题

        截至10月30日,我委党组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五大方面17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22项,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已完成整改问题17个,整改完成率100%,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建责任不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委党组深受触动和警醒,深刻认识到党领导的重要性,抓好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委党组实行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强化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当前要集中精力抓紧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抓好“固定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龙头带动作用,把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作为委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推进党员教育活动走上正规化和常态化。

        二是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针对巡察组反馈对党组织不正常问题。委党组要求委机关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及时完善党组织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以今年本委机关党支部换届为契机,在相关科室设立4个党小组,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建设,确保党内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三是强化政治意识、规矩意识。针对巡察组反馈对巡察组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配合工作欠缺的问题。委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做法,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整改阶段各项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缺失问题,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了立行立改的措施,全面规范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行为,规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促使各项决策走上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是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针对反馈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不齐全的问题,目前,委党组充实完善了督促重新修改完善了《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工作实施细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厉行节约工作制度》、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制度》等16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本单位的管理规程,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理事,把本委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六是注意防范存在廉政风险。针对3A景区等行业有关项目评定不规范问题。根据巡察过程中的反映这个问题,委党组边查改,为确保国家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党组明确在开展评定国家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评定工作中,本委人员一律不参与打分评定,只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彻底改变以往“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不合理做法。根据宁明县旅游局申请评定宁明县爱店金牛潭等2家乡村旅游区为广西三星级乡村旅游区,宁明县忠宁农庄等3家农家乐为广西三星级农家乐,我委于2017年8月29、30日邀请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旅游规划设计所、广西智慧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两位旅游专家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评定打分。以上乡村旅游区、农家乐评定分数均达到700分以上,符合广西三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的评定标准。8月31日,经委班子集体讨论:除有1家农家乐获取分数较低、硬件基础还比较差,决定责令其限期整改之外,其余的均同意评定为相应的质量等级。

        (二)党组抓早抓小不力、监督执纪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足、研究不多的问题,委党组即时建立了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警示教育。研究制定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廉政“红线”,做到反腐警钟长鸣。健全并严格执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定期研究、定期报告制度。开展专题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进行“履行两个责任、坚守纪律底线”谈话提醒活动。

        二是加强监督责任落实。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委党组与各科室、下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三是针对纪检“三转”不及时到位、监督不实的问题。委党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和市纪委决策部署,竭尽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组深化“三转”,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议,委党组9月1日召开研究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落实工作会议,邀请派驻组纪检组杨光力组长、韦江山副组长到会指导,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选人用人有偏差,影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针对不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的问题,委党组及时纠正错误,上墙张贴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组织相关人事干部系统学习《干部作用条例》,进一步改进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注重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识别干部。深入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沟通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严防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大干部岗位交流力度。针对干部岗位交流力度不大的问题,委党组决定于今年底前将进行一次干部调整,推行科室轮岗交流,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关心爱护。针对对干部职工关心爱护不够的问题。委党组要求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二层单位了解干部工作、生活情况,加强与干部职工沟通,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热心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目前,旅游规划设计院还有一名在岗干部,在市财政已停止划拨其工资的情况下,决定从本委财务暂时借支该同志工资,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同时,积极向市政府反映协调理顺规划设计院关系,着力解决该院职工的工资问题。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反映,2013年以来,我委非公务车报销过路费、洗车费共计7436元。针对这个问题,委党组实行边巡察边整改,认真开展违规报销清退工作,组织人员仔细查阅账目,列出私家车违规报销清单,并于2017年7月16日通知其个人及时清退违规报销款。截7月17日止,本委私家车违规报销款已全部清退,清退款项共计9791元。

        (五)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项目推进方面研究不多、措施不力、监督不到位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广西花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左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后续工作。针对在巡察过程中反映,我委对遗留项目建设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问题。委党组及时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广西花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左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白雪、花山、丽江、旗山等4个码头建设,今年5月12日,委主要领导率队向市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市领导要求我委对项目建设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列出问题清单,然后向市政府请示召开协调会,实行一揽子解决、一揽子处理。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委党组责成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与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联系,列出问题清单和解决路径。我委经与市本级、龙州县的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对接,7月28日,组织有关部门到白雪码头对增加工程进行现场核验和签证,并于8月30日将丽江、白雪、花山等码头增加投资量统一行文向市政府申报。目前,丽江码头二期工程的施工方已完成资料整理,并向市审计部门报送审计。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抓紧完成以上4个码头项目的相关后续工作,争取尽快移交投入使用。

        二是加强对承接自治区重点旅游项目的监管指导。针对对承接自治区重点旅游项目的监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委党组积极研究对策,查找出问题的症结。2016年,龙州县天琴谷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大德天景区(含明仕田园)项目专项资金支付不完成自治区下达指标任务,被自治区绩效考核扣分,拖了全市绩效工作的后脚,究其原因,既有投资方资金短缺、项目业主推进工作不力的客观原因,也有我委对业务指导监管不到位的主观原因。吸取去年的教训,委党组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分管项目工作的王建华副主任负责做好重点旅游项目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积极与自治区相关职能处室对接,科学制定项目建设指标任务,进行定期、不定期地跟踪指导,督促指导相关县(市)抓好承接自治区重点旅游项目的实施建设。2017年度,我市列入自治区推进重点旅游项目有:大新德天创建国家5A级景区项目、左江花山岩画景区建设项目、凭祥红木文博城景区开发项目等,目前,这些项目均得以有序地加快推进。

        三是加强工程建设监督工作。针对工程建设监管缺失、漏报丽江码头增加工程款97万元的问题,委党组责成本委规划科加强旅游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做好资料立档归档工作,梳理明晰工程报批事项,了解掌握工程报批规程,防止漏报少报工程的现象发生。经详细核实项目的申报事项和办理程序,我委于2017年8月30日行文市政府请示同意丽江码头增加投资量,待市政府批文下达后,我委将全力以赴做好工程的结算工作,促使工程尽快竣工验收。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做好文化旅游大文章的强大动力。

        在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市委第五巡察组的指导下,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委党组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委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带领全委广大党员干部,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做好文化旅游大文章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委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于基本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深化,及时组织“回头看”。对于正在推进的巡察整改任务,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四)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旅游形象宣传、旅游品牌推广、旅游项目推进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分析研判风险点,专项整治旅游行业质量等级评定中存在问题,努力营造旅游行业风清气正的新常态,全力推进旅游事业健康发展,为崇左经济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0771-7968161,邮寄地址:崇左市新城路1号行政中心政协区233室,邮政编码:53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