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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李硕被处以警告处分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7 1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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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凭祥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李硕被凭祥市监委给予警告处分。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李硕在原凭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社保工作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18年3月起,凭祥镇、友谊镇、夏石镇社保中心陆续将黄某某等9人死亡信息上报给原凭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但李硕未能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及时核减、停发已故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导致原凭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仍继续发放已故人员的养老保险金。2020年6月,李硕被处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