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2.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3.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4.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镇纪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办理。
6.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镇)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2.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3.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4.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镇纪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办理。
6.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镇)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