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
3.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4.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5.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6.综合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
7.指导、督办所辖镇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8.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9.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10.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2.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
3.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4.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5.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6.综合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
7.指导、督办所辖镇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8.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9.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10.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