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大错,给党组织抹黑了!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利益熏心,抱有‘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不久前,广西纪检监察网刊发了题为《五年受贿91次,小小安监站长上演“蚂蚁搬家式”腐败》的文章,对南宁市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莫神鉴受贿问题进行了剖析。
据查,莫神鉴在5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施工方送给的钱款高达91次,共计24.04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次收受最少的仅三四百元。这种每次收受金额不起眼却次数频繁的受贿行为模式,被形容为“蚂蚁搬家式”腐败。
“蚂蚁搬家式”腐败,不显眼但危害大
近年来,被捉到的“蚁贪”不在少数。如,江苏省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在担任教育局长的7年时间里,受贿860余笔。经估算,平均每3天受贿一次。福建省霞浦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原大队长林松华,自2009年至201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00多次通过虚开相纸发票及虚开车辆加油发票的形式向县公安局报销,从中骗取公款共计221670元。利用惠民资金过手的便利,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财政所原副所长陈刚,悄悄地把“黑手”伸向涉及2万多农户的补贴资金,不过一年多时间,中饱私囊的资金却多达77万元,其6万多次的频次和最小一笔涉案款仅0.27元的贪得无厌更是令人咂舌。
“蚂蚁搬家式”腐败,为何会频繁出现,甚至常被忽视?
多名纪检监察机关一线办案人员和专家表示,小微权力缺乏监督制约是主要原因。对“小官”的监管存在疏漏,使“小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让“蚂蚁”有了“搬家”的胆子和可能性。而本应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不管不问,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蚁祸”愈演愈烈。此外,受不良风气影响,有不少企业、群众在遇到“吃拿卡要”等现象时,害怕事情办不成,便选择向“潜规则”妥协,以送礼、送钱等方式“求过关”“走后门”,也致使“蚁贪”有恃无恐、愈发嚣张。
“‘蚂蚁搬家式’腐败,乍一看不显眼,但实际危害大,不可小觑。”湖南工商大学教授、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邓联繁指出,首先,“蚂蚁”多数在权力末梢,在群众身边,“蚂蚁搬家式”腐败往往表现为雁过拔毛、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其次,群众往往根据身边的党员干部来评价党和政府,“蚂蚁搬家式”腐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再次,“蚂蚁搬家式”腐败积少成多,导致“小官巨腐”等问题,而且,因其量大面广、持续时间长,极易污染基层政治生态,加剧腐败亚文化的滋生蔓延。
解剖一只“搬家蚂蚁”
莫神鉴的堕落之路,便与其受腐败亚文化侵蚀下的“心态失衡”大有干系。
2007年底,莫神鉴回到县城工作,开始担任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监督员,并于2015年至2019年期间分别任安监站科员、负责人、站长。一些城里的朋友时常对他说:“你如今也是一个小领导了,怎么还穿得那么寒酸,家里的装修也那么简陋。”对比在乡镇犹如井底之蛙的日子,这让莫神鉴逐渐产生了一个解不开的心结:“为什么别人可以赚大钱发了财,而我却只能日复一日的辛苦工作。什么时候才能让自己和家人过上那种光鲜亮丽的日子?”
一开始,面对在吃喝宴请中一些老板的阿谀奉承,甚至暗示给他“好处费”让他在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时候“放一马”的人,莫神鉴还能坚守底线。可是,渐渐地看着这些低头哈腰求自己办事的老板,居然出入有豪车,住洋房别墅,而自己的家庭却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莫神鉴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在扭曲失衡的心态下,莫神鉴的理想信念开始动摇,进而丢盔弃甲。
“当时我手心都出了汗,攥着的红包被捏得皱巴巴的,还四处张望怕人发现,心想就这一点钱应该问题不大吧。”莫神鉴回忆起第一次接受项目施工方贿赂的情景时这样说。就这样,他在忐忑不安中收下了第一个“红包”。有了“第一次”之后,莫神鉴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贪欲。2014年至2016年,老板黄某先后送钱款36次、共计4.47万元以求莫神鉴在工程项目监督检查、验收环节予以“关照”;2015年至2018年间,莫神鉴在施工项目日常检查期间先后8次收受县里某项目施工方“好处费”3.5万元;2017年至2018年期间,莫神鉴6次收受某工程项目公司经理李某的钱款0.3万元......
“当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一次就一千几百块,没人知道也没人会查我这种小人物。”正是因为抱有‘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和侥幸心理,莫神鉴在扭曲的价值观和日益膨胀的贪欲驱使下,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地把收“红包”当成了自己理所应得的报酬,心安理得地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贿赂,在短短5年之内,竟高达91次。
那么问题来了,莫神鉴是怎么钻空子并且屡屡得手、长期未被发现的?
马山县纪委监委副书记潘孟吉是查处莫神鉴一案的负责人,其分析了“蚂蚁”之所以能“搬家”的原因:
一是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相关管理制度设计有问题,造成监管者手中权力过大。工程质量安监站作为县住建局的二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管。一个小小的站长,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决定项目施工方是否可以顺利施工或能否验收过关;可以给施工企业进行打分扣分,决定企业是否可以参加下一次的工程招标。这,给了“蚂蚁”进行权力寻租的可乘之机。
二是手法隐蔽,不易监督。“蚁贪”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执法部门、工程建设及各类项目验收领域,在一些“官不大但权力大”的县直机关二级机构比较突出,属于基层“微腐败”。由于送钱的人有求于执法者、监管者,送钱的数额又不大,双方都不太在意,一手送钱一手收钱,没有第三方在场,行动隐秘,难以暴露,乃至成了各类工程建设和项目监管领域的“潜规则”,客观上加大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难度。
防治“蚁患”,该怎么做
南宁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廖军说,结合莫神鉴案和实践中的同类问题,发现“搬家蚂蚁”往往存在一些共性:政治思想观念淡薄,存有侥幸心理,对党纪国法不敬畏。
邓联繁认为,多次腐败乃至多年腐败,也是“蚂蚁搬家式”腐败的一个突出特点。因此,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与纠正苗头性问题,防止党员干部因尝到贪腐甜头而越陷越深。
多名纪检监察机关一线办案人员和专家表示,“山高皇帝远,也许查不到”的侥幸心理普遍存在于同类案件的涉事人中。因此,要在日常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做到有的放矢。运用信息公开、大数据、智能云平台等手段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牢牢抓住监督首责,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续加大案例通报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向“法不责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败亚文化坚决说“不”,深入整治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收红包礼金不办事等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巡视组副巡视员、甘肃省白银市副市长黄宝荣认为,遏制“蚁贪”、防止“搬家”,除了要织密监督网、让纪法利剑高悬之外,更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至“最后一公里”。通过一视同仁的“失责必问”,让各级领导干部警醒起来,切实种好“责任田”,再不能当“甩手掌柜”。(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据查,莫神鉴在5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施工方送给的钱款高达91次,共计24.04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次收受最少的仅三四百元。这种每次收受金额不起眼却次数频繁的受贿行为模式,被形容为“蚂蚁搬家式”腐败。
“蚂蚁搬家式”腐败,不显眼但危害大
近年来,被捉到的“蚁贪”不在少数。如,江苏省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在担任教育局长的7年时间里,受贿860余笔。经估算,平均每3天受贿一次。福建省霞浦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原大队长林松华,自2009年至201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00多次通过虚开相纸发票及虚开车辆加油发票的形式向县公安局报销,从中骗取公款共计221670元。利用惠民资金过手的便利,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财政所原副所长陈刚,悄悄地把“黑手”伸向涉及2万多农户的补贴资金,不过一年多时间,中饱私囊的资金却多达77万元,其6万多次的频次和最小一笔涉案款仅0.27元的贪得无厌更是令人咂舌。
“蚂蚁搬家式”腐败,为何会频繁出现,甚至常被忽视?
多名纪检监察机关一线办案人员和专家表示,小微权力缺乏监督制约是主要原因。对“小官”的监管存在疏漏,使“小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让“蚂蚁”有了“搬家”的胆子和可能性。而本应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不管不问,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蚁祸”愈演愈烈。此外,受不良风气影响,有不少企业、群众在遇到“吃拿卡要”等现象时,害怕事情办不成,便选择向“潜规则”妥协,以送礼、送钱等方式“求过关”“走后门”,也致使“蚁贪”有恃无恐、愈发嚣张。
“‘蚂蚁搬家式’腐败,乍一看不显眼,但实际危害大,不可小觑。”湖南工商大学教授、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邓联繁指出,首先,“蚂蚁”多数在权力末梢,在群众身边,“蚂蚁搬家式”腐败往往表现为雁过拔毛、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其次,群众往往根据身边的党员干部来评价党和政府,“蚂蚁搬家式”腐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再次,“蚂蚁搬家式”腐败积少成多,导致“小官巨腐”等问题,而且,因其量大面广、持续时间长,极易污染基层政治生态,加剧腐败亚文化的滋生蔓延。
解剖一只“搬家蚂蚁”
莫神鉴的堕落之路,便与其受腐败亚文化侵蚀下的“心态失衡”大有干系。
2007年底,莫神鉴回到县城工作,开始担任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监督员,并于2015年至2019年期间分别任安监站科员、负责人、站长。一些城里的朋友时常对他说:“你如今也是一个小领导了,怎么还穿得那么寒酸,家里的装修也那么简陋。”对比在乡镇犹如井底之蛙的日子,这让莫神鉴逐渐产生了一个解不开的心结:“为什么别人可以赚大钱发了财,而我却只能日复一日的辛苦工作。什么时候才能让自己和家人过上那种光鲜亮丽的日子?”
一开始,面对在吃喝宴请中一些老板的阿谀奉承,甚至暗示给他“好处费”让他在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时候“放一马”的人,莫神鉴还能坚守底线。可是,渐渐地看着这些低头哈腰求自己办事的老板,居然出入有豪车,住洋房别墅,而自己的家庭却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莫神鉴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在扭曲失衡的心态下,莫神鉴的理想信念开始动摇,进而丢盔弃甲。
“当时我手心都出了汗,攥着的红包被捏得皱巴巴的,还四处张望怕人发现,心想就这一点钱应该问题不大吧。”莫神鉴回忆起第一次接受项目施工方贿赂的情景时这样说。就这样,他在忐忑不安中收下了第一个“红包”。有了“第一次”之后,莫神鉴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贪欲。2014年至2016年,老板黄某先后送钱款36次、共计4.47万元以求莫神鉴在工程项目监督检查、验收环节予以“关照”;2015年至2018年间,莫神鉴在施工项目日常检查期间先后8次收受县里某项目施工方“好处费”3.5万元;2017年至2018年期间,莫神鉴6次收受某工程项目公司经理李某的钱款0.3万元......
“当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一次就一千几百块,没人知道也没人会查我这种小人物。”正是因为抱有‘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和侥幸心理,莫神鉴在扭曲的价值观和日益膨胀的贪欲驱使下,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地把收“红包”当成了自己理所应得的报酬,心安理得地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贿赂,在短短5年之内,竟高达91次。
那么问题来了,莫神鉴是怎么钻空子并且屡屡得手、长期未被发现的?
马山县纪委监委副书记潘孟吉是查处莫神鉴一案的负责人,其分析了“蚂蚁”之所以能“搬家”的原因:
一是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相关管理制度设计有问题,造成监管者手中权力过大。工程质量安监站作为县住建局的二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管。一个小小的站长,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决定项目施工方是否可以顺利施工或能否验收过关;可以给施工企业进行打分扣分,决定企业是否可以参加下一次的工程招标。这,给了“蚂蚁”进行权力寻租的可乘之机。
二是手法隐蔽,不易监督。“蚁贪”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执法部门、工程建设及各类项目验收领域,在一些“官不大但权力大”的县直机关二级机构比较突出,属于基层“微腐败”。由于送钱的人有求于执法者、监管者,送钱的数额又不大,双方都不太在意,一手送钱一手收钱,没有第三方在场,行动隐秘,难以暴露,乃至成了各类工程建设和项目监管领域的“潜规则”,客观上加大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难度。
防治“蚁患”,该怎么做
南宁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廖军说,结合莫神鉴案和实践中的同类问题,发现“搬家蚂蚁”往往存在一些共性:政治思想观念淡薄,存有侥幸心理,对党纪国法不敬畏。
邓联繁认为,多次腐败乃至多年腐败,也是“蚂蚁搬家式”腐败的一个突出特点。因此,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与纠正苗头性问题,防止党员干部因尝到贪腐甜头而越陷越深。
多名纪检监察机关一线办案人员和专家表示,“山高皇帝远,也许查不到”的侥幸心理普遍存在于同类案件的涉事人中。因此,要在日常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做到有的放矢。运用信息公开、大数据、智能云平台等手段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牢牢抓住监督首责,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续加大案例通报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向“法不责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败亚文化坚决说“不”,深入整治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收红包礼金不办事等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巡视组副巡视员、甘肃省白银市副市长黄宝荣认为,遏制“蚁贪”、防止“搬家”,除了要织密监督网、让纪法利剑高悬之外,更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至“最后一公里”。通过一视同仁的“失责必问”,让各级领导干部警醒起来,切实种好“责任田”,再不能当“甩手掌柜”。(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