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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红兵到崇左督查指导专项工作 进一步压实责任 推进工作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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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22日,自治区监察厅正厅级监察专员、副厅长江红兵(右),自治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黄坚(右三)到我市督查指导专项工作。

 

      

江红兵与天等县驮堪乡党委书记交流,了解该乡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江红兵在座谈会上讲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钟山在座谈会上讲话。

       4月19日—22日,自治区监察厅正厅级监察专员、副厅长江红兵,自治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黄坚到崇左市对该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钟山陪同督查。
       江红兵一行先后深入天等县、凭祥市、驮堪乡、友谊镇和立屯、卡凤村实地走访,听取当地负责人介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详细了解各地在合浦现场推进会后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与当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县直单位代表,乡镇纪委书记、村支书代表详细交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
在督查中,江红兵充分肯定崇左市深入贯彻落实专项工作合浦推进会议精神,强化“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江红兵指出,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崇左市不能满足于现状,要把压力层层传导,明确底线和目标,要持续加大力度,确保专项工作在六月底取得明显成效。
      江红兵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落实。自治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作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主动抓,把责任压下层层传导下去。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促和指导,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把两个责任压到位。二是要围绕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要通过再宣传再动员,拓展专项工作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的针对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突出问题,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让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明显好转。要把精准识别作为精准发现问题的有力途径,充分发挥民意调查作用,重点排查群众不满意的部门,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抓住重要领域,反映突出的领域,问题有可能集中发生的领域等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开展专项审查,压缩问题空间。要强化监督问责,督促有关部门围绕突出问题,主动寻找问题线索。三是要敢于担当,进一步加大对问题处分的决心和力度。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留情面、不姑息,不能违背专项工作要求,不能用教育代替问责,不能用谈话诫勉代替纪律处分,下决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四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6月底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加快问题线索梳理,该核实的核实,该立案的立案,该问责的问责,做到细致精准质量高。要始终保持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负责的态度,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发力,把专项工作放到重要日程上,抓紧抓好,力争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自治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黄坚提出,要进一步抓好办案工作,不放松、数量不降,想方设法挖掘案源,既要实现乡镇办案全覆盖也要实现县直重要部门办案全覆盖;要注意运用好“四种形态”,实现执纪监督效果的最大化;要做好专项工作下半篇文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避免前赴后继、屡查屡发的现象。
      钟山要求,全市要认真传达学习领会自治区纪委督查组领导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持续加压、持续加力,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深入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调研巡查活动。要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督查指导人员查阅台账。
 
在天等县驮堪乡查看宣传展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