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生在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让群众充分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8月31日,自治区纪委在南宁召开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8月31日,自治区纪委在南宁召开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决定从今年9月到明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抓住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于春生指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题中应有之义,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广西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我区的扶贫攻坚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给了很多惠民惠农政策,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很多。但从调研和查处腐败案件及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仍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呼声很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清当前的形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工作重点,集中精力和力量,迅速掀起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高潮,形成声势,打出声威,不断释放中央反腐败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于春生强调,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专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一要紧盯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竖起耳朵听民声,瞪大眼睛找问题,尤其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村集体“三资”,涉农专项资金,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线索,要紧紧咬住不放,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二要全面排查线索,坚决查处典型问题。认真开展问题线索大清理、大起底、大排查,重点排查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以及在巡视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市、县、乡镇纪委要把审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进行查处。特别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行为,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大贪和其他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线索,要从严从快查处,争取年内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三要加大问责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力。对工作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出现严重顶风违纪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利用新闻网络、内部通报、专题通报等形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四要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督促各职能部门深入排查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环节,有针对性地修订和完善制度。要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不断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
于春生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入宣传,使专项工作声势和要求进村入户,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要组织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民政、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严格督查考核,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目标一并考核,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何开长主持会议,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蒋克昌宣读专项工作方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自治区党委巡视组领导同志及区直各单位纪检(纪委)组长(书记)、自治区各纪工委书记在南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纪委领导同志、各乡镇纪委书记分别在各市、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