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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把好“廉关”过“廉节”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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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凭祥市纪委采取四项措施,严明纪律要求,把好“廉关”过好“廉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印发通知,设置“警戒线”。9月26日,凭祥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国庆、中秋节日特点,进一步明确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滥发钱物、违规收受节礼、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问题,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确保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加大宣传,早敲“警示钟”。在节前节中节后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媒体,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节前,市纪检监察网站及时转载各级有关严肃节日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通过短信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提前发送廉洁短信2000余条。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检查,设好“监督哨”。组织2个检查组,对全市4个镇和市直单位(部门)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检查。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强化整改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严肃追责,医治“节日病”。对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一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