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多占职工房屋清退的问题 | 发布时间: | 2017-04-08 16:35:36 |
留言内容: | 市政府:2015年依照相关“多占职工房屋清退”政策,有单位无房职工需要购买该类型的房子。可2年多了,迟迟不能办理购买此类房子的手续及办证等相关问题,为何?(曾咨询过,编号:383。得到答复,但实际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 ||
回复: |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的反映我办已收悉。由于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房改办的业务,现转房改办答复如下: 1、无房职工购买清退出来的房子程序为:本单位无房职工个人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产权单位审查并公示→市房改办审核→产权单位派人到市房改办办理相关手续。 2、清退出来的住房按上年度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出售。 3、目前我市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仍为2009年的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已不适合使用;须重新测算2016年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现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