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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集体田地款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16-09-05 17:19:53
留言内容: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集体田地款,不是要平分到每个农民户头上吗?时间过去那么久了,那份子钱到底去哪里了?谁吃了?有人查有人管有人监督吗?
回复: 尊敬的网友关于您在凭祥阳光权力网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凭祥市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征收集体土地(集体部分)补偿款发放手续的紧急通知》,集体土地(集体部分)补偿款发放手续如下:一开设有集体帐户的,集体土地(集体部分)补偿款要发放到村集体账户。二没有开设集体账户的,原则上补偿款发放到相应的镇政府,再由村集体向镇政府申请领取。三如确须发放到个人帐户的,须按以下程序办理:1、提交村民委托代理领取补偿款的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3名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并按手印。2、由市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审核并公示征地集体土地面积、补偿金额、委托书及帐户名称,公示到期无异议则发放补偿款。3、补偿款发放后,再一次公示征收集体土地面积、补偿金额、委托代理人名单、帐户名称及发放补偿日期。
集体土地(集体部分)补偿款发放后如何分配由三分之二村民代表集体开会决定。
集体土地(集体部分)补偿款发放后由所在辖区镇政府监督。
若想咨询征地相关问题,请联系凭祥市征地办,联系电话:0771-8533183。

凭祥市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