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发现凭祥市区内殡葬秩序比较混乱 | 发布时间: | 2016-03-28 09:06:20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来凭祥生活了2年,发现凭祥市区内殡葬秩序比较混乱,大部分家属在办理丧事默认式的把灵堂、桌椅搭建和摆放到小区道路或是市区人行街道上,同时乱放鞭炮、通宵念经,纸钱乱撒,摆酒吃饭时垃圾乱扔,酒水直接倒在地上,一些路面沾满了油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工作、出行(堵路)和环境卫生,也影响到凭祥市市容市貌,影响到了凭祥市“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南疆国门城市的良好形象。这些封建迷信的陋习有悖本市21世纪创新发展理念,这种扰民的丧事处理方式,群众非常反感,意见也很大。 在此建议:1.规范本地殡葬秩序,出台本地殡葬管理办法,新建火葬场、殡仪馆,加大宣传力度,要求民众在殡仪馆办理丧葬事项,禁止在市区内办理丧事。2.丧事不到公墓园殡仪馆办理的丧属,在办理丧事活动中,如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给予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 ||
回复: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文明殡葬工作的关注。对于您在阳光权利网上提出的大部分家属在办理丧事时,默认式的把灵堂、桌椅搭建和摆设放到小区道路或是市区人行横道上,同时乱放鞭炮、通宵念经,纸钱乱撒,摆酒吃饭时垃圾乱扔,酒水直接倒在地上一些路面沾满了油渍的丧事扰民情况确实存在。 根据《广西殡葬管理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城镇丧事活动,应当在殡仪馆或者指定地点进行,并遵守城市交通安全、市容、环保、环境卫生等有关规定,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禁止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城镇街道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堂)、摆设花圈。但目前我市相关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还未出台,殡葬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相关部门如执法时容易受到死者家属指责甚至发生冲突,执法不够到位。对此,我们民政、城管和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加大执法力度。一方面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特别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4〕13号)、崇左市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实施办法》(草案),倡导人们移风易俗;另一方面要加强殡葬管理和改革,改善和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目前,我市正在建设的孝溢公墓,位于上石镇属热林中心白云实验场的第二林班龙吐珠坡地,规划用地750亩,总投资额3000万元,分一、二、三期实施。现一期(843个墓穴)、二期(1795个墓穴)已投入使用,墓区道路、综合业务楼(分别为3栋融悼念大厅、功德堂、厨房餐厅为一体的公祭场所)基本建成。 2015年7月7日下午召开的市政府第53次市长办公会已决定,同意近期科学合理选址建设我市殡仪馆,集火化、悼念、殡葬等功能为一体。同时,现我局正向上级申报出台《凭祥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该《草案》其中拟规定,禁止在市城区公共场地停尸、治丧、搞封建迷信活动。城区居民死亡后,死者遗属该及时与市殡葬服务管理中心联系,接运遗体,办理相关手续,在市孝溢公墓内举行吊唁活动。违反规定的,作如下处理: (一)由民政部门责令死者家属限期将死者运往市孝溢公墓办理丧事;逾期不办的,由城管、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强制采取措施处理,并处以罚款,一切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二)属市城区各机关、团体、学校、驻凭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其离退休人员以及其他享受劳动保护的人员死亡后,未按规定运往市孝溢公墓办理丧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及死者原单位不予办理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费等手续和发放费用,由此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一律不得享受困难补助或救济。经办人员违规操作的,由监察部门责令收回所发放金额,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市城区内,禁止在出殡沿途燃放鞭炮,撒纸钱、播放高音喇叭、护灵游街。违者由公安、交警、环保、城管、民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租、借灵棚违规占道搭设的出租、出借业主,由城管、工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特此答复。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凭祥市民政局 201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