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清退给本单位的房子如何处理? | 发布时间: | 2015-06-17 11:16:00 |
留言内容: | 单位多房已清退给本单位,该单位有急需住房的职工,请问清退给本单位的房子如何处理? | ||
回复: | 尊敬的网友,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崇办发[2015]4号),第十七条规定: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产权属各县(市、区)直属单位的,按以下顺序安排符合条件人员购买: (一)原产权单位或组织建设单位的无房户职工; (二)原产权单位或组织建设单位系统无房户职工; (三)由政府指定部门回购的住房,可统筹安排出售给本辖区无房户干部职工(含离退休)或用作干部周转住房。 凭祥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