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申请低保的问题 | 发布时间: | 2014-09-03 16:06:00 |
留言内容: | 我弟弟凭祥市凭祥镇前进村大壮屯李瑜,申请残疾低保有好几年,申请表填了一次又一次,都没有给结果,残联说他这个情况一定得,但是申请那么多年都没得,到底是给还是不给,希望政府给个答复,谢谢 | ||
回复: | 尊敬的网友李小娥: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你弟李瑜申请低保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105元的持有我市农业户口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二、我市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 我市农村低保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程序进行。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填写城乡低保申请表,交由申请人所在乡镇民政办受理; 2、镇民政办受理后,入户调查核实,通过民主评议,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市民政局。 3、市民政局受理后,针对镇民政办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审批;经市民政局审批后,将结果进行二次公示。 三、关于你弟李瑜申请低保的问题 今年6月18日,凭祥镇分管民政的副镇长和民政办助理员到你弟李瑜家里入户核实家庭经济收入情况,但是家里无人,所留电话提示暂时无法接通,只能向邻居了解情况。据邻居口述,李瑜和妻子在外地工作,这半年都没有回家。通过材料申请,我们得知你弟李瑜身患残疾,于是从市残联部门了解到,2013年市残联送你弟李瑜去南宁参加按摩培训一年,后一直在南宁工作。因你弟李瑜离开本地超过半年以上,我们无法掌握家庭实际收入情况,所以当时凭祥镇民主评议决定暂缓批复。 感谢您对我局低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低保股联系电话:0771-8530210. 凭祥市民政局 201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