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我市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警示广大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市纪委、市监委敦促在扶贫领域中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交代问题的期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前。
二、主动交代问题的对象
崇左市辖区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主动交代问题的范围
(一)腐败问题。在农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方面,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作风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三)履责不力的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行使职权不到位、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
(四)监督不力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存在宽松软等问题的。
(五)边贸扶贫腐败问题。在边贸扶贫工作中为走私分子护私、放私,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六)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四、主动交代问题的情形
(一)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如实交代本人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同时作出深刻检查的。
(二)在规定期限内委托他人或者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如实交代问题,本人随后到案的,视同主动交代问题。
五、处理措施
(一)凡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
(二)凡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交待问题,经群众举报或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属实的,或拒不接受调查,干扰、妨碍、对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一律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三)本通告发布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四)对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问题线索的予以保密;对泄密、阻止他人检举揭发或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崇左市纪委监委
崇左市新城路1号市委区一楼117室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532200。联系电话:0771-7969663。
(二)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1.扶绥县纪委监委:扶绥县临江路17号。
邮政编码:532199。电话:0771-7524528。
2.大新县纪委监委:大新县民生街9号。
邮政编码:532300。电话:0771-3631001。
3.天等县纪委监委: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09号。
邮政编码:532800。电话:0771-3531165。
4.宁明县纪委监委:宁明县百宁新城路1号。
邮政编码:532500。电话:0771-8620936。
5.龙州县纪委监委:龙州县独山路153号。
邮政编码:532400。电话:0771-8836672。
6.凭祥市纪委监委:凭祥市行政中心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532600。电话:0771-8588123。
7.江州区纪委监委: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28号。
邮政编码:532200。电话: 0771-7842085。
特此通告
一、主动交代问题的期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前。
二、主动交代问题的对象
崇左市辖区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主动交代问题的范围
(一)腐败问题。在农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方面,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作风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三)履责不力的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行使职权不到位、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
(四)监督不力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存在宽松软等问题的。
(五)边贸扶贫腐败问题。在边贸扶贫工作中为走私分子护私、放私,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六)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四、主动交代问题的情形
(一)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如实交代本人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同时作出深刻检查的。
(二)在规定期限内委托他人或者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如实交代问题,本人随后到案的,视同主动交代问题。
五、处理措施
(一)凡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
(二)凡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交待问题,经群众举报或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属实的,或拒不接受调查,干扰、妨碍、对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一律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三)本通告发布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四)对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问题线索的予以保密;对泄密、阻止他人检举揭发或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崇左市纪委监委
崇左市新城路1号市委区一楼117室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532200。联系电话:0771-7969663。
(二)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1.扶绥县纪委监委:扶绥县临江路17号。
邮政编码:532199。电话:0771-7524528。
2.大新县纪委监委:大新县民生街9号。
邮政编码:532300。电话:0771-3631001。
3.天等县纪委监委: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09号。
邮政编码:532800。电话:0771-3531165。
4.宁明县纪委监委:宁明县百宁新城路1号。
邮政编码:532500。电话:0771-8620936。
5.龙州县纪委监委:龙州县独山路153号。
邮政编码:532400。电话:0771-8836672。
6.凭祥市纪委监委:凭祥市行政中心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532600。电话:0771-8588123。
7.江州区纪委监委: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28号。
邮政编码:532200。电话: 0771-7842085。
特此通告
中共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崇左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崇左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