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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安监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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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凭祥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部署,市安监局被列为本次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单位,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对安全生产发展的高度重视,对安监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同时巡察组也提出一些宝贵意见,对此我局也制定了以下几点整改措施。
        1.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到位。为使全局上下依法依规,责任明确和权责一致,切实从部门实际和我市发展战略高度出发,我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按《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负主要责任,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及分工,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起考核。班子成员在职责岗位上,实行“一岗双责”, 要求在抓好分管业务的同时,按照工作分工,还要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而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格局
       2.抓好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完善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追究制度,建立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二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和分工负责制度、健全党性党风党纪、岗位廉洁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健全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有关事项报告以及廉政谈话、戒勉谈话和廉政档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等权力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纪律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督办、内部考核等制度和规定,使干部职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出台后,局领导能够率先垂范,做到按程序办事,不揽权不越权,令行禁止,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四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由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对外受理,按时办结。五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财务资金的使用监督和业务经费、车辆使用管理,尽量减少开支。
        3.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提高勤政廉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始终以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切实打牢清廉务实的思想基础。自觉遵守“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坚决反对“四风”,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近年来,坚持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的思路,构建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建设惩防体系,
以严格管理为基础,促进安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一是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凡涉及重大行政事务、财务开支、安全监管等重大事项,我局通过召开局务办公例会,集体讨论商议,按程序办理。从不搞独断专行,一言堂。二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凡局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婚丧嫁娶等均由本人事先按程序报告。三是坚持厉行节约,在全局上下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并严格控制办公、业务经费,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4.加强监督,预防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局党支部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督导,为股室负责人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将检查结果作为责任追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围绕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执法和严格按程序进行行政许可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了持证亮证执法,不越权执法、不错位执法。坚持做到有理有据,耐心解释和说服。现场执法之后,加强复查和督查,保证事件结果完满。目前我局管理的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很大的改善。近几年来,我局无一起因执法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中,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的力度。近年来,我局工作人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做到程序得当,事实清楚,结论准确,事故结案后没有发生反复上访情况。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自觉坚持安监系统廉政建设“十不准、十严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在执法检查中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我们将以此次巡查工作为契机,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虚心听取、高度重视,正视缺点,克服不足,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认真、及时地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见成效,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科学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