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纪委通报全区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些问题分别如下:
1.广西财经学院变相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广西财经学院组织人员赴国外高校访问的团组中,有4个团组调整出国访问行程,压缩公务活动时间,公款安排参观沿途景点等非公务行程,共报销旅游费用19.8万元。2017年6月,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给予该院4名带队领导广西财经学院原副院长黄晓洪、原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黄光云、原副院长蒙丽珍、副院长曾凡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财经学院人事处处长陈思源、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池昭梅、国际交流处处长傅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春明、原院长席鸿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广西财经学院党委向自治区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2.广西调查总队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2月至2016年11月,广西调查总队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78次,累计超过规定标准67742元。其中广西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邹伟忠签批报销76次,并多次参与其中。在2016年8月国家统计局对该单位进行巡视“回头看”并指出有关问题后,广西调查总队仍不认真整改,继续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2017年7月,邹伟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6月至7月,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改装车销售总监王剑、运营及支持经理霍颖组织公司19人到广东阳江市海陵岛风景区开会,借机安排旅游活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17年4月,王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霍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南宁市宾阳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屈国刚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屈国刚违反政策性住房相关规定,在全区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活动期间,没有如实报告违规多占住房情况和进行清退。至2017年4月,仍未按要求将多占的政策性住房清退。2017年7月,屈国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玉林市兴业县洛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陈林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单位职工福利问题。2011年1月至2016年5月,陈林任兴业县小平山镇企业站站长及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规将小平山镇政府的厂房场地租金收入5.4万元私自保管,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福利及其个人开支。2017年6月,陈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个人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6.钦州市灵山县公安局沙坪派出所违规使用捐赠车辆问题。2013年4月,经时任所长杨晓峰、时任政治教导员卢广勇同意,沙坪派出所以单位名义接受社会人士捐赠车辆,并入户至该所一名民警名下供单位使用。2016年1月,经所长黄志刚同意,沙坪派出所再次以单位名义接受企业捐赠车辆,并编造车辆租赁合同及租金收条规避监管。2017年5月,杨晓峰、卢广勇、黄志刚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受赠车辆被责令退还捐赠者。
7.贵港市平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斌春等6人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12月,梁斌春和该局主任科员侯再益、政秘股负责人严文进、屠宰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龙荣胜、工作人员陆雁兵、安怀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副主任罗信宁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5月,梁斌春、侯再益、严文进、龙荣胜、陆雁兵、罗信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百色市德保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德保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违规发放职务津贴、购买购物卡发给职工、印制赠送挂历、购买茶酒送礼,共计支出69.6万元。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罗建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月,罗建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个人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作风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拧紧责任担当螺丝,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对“回头看”工作后仍然不收敛、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党心民心,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