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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2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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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近日,我市纪委下发通报,点名道姓曝光2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1.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陆永令等人因下属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黄积良(2014年3月被选派为凭祥市“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队员进驻夏石镇板任村)不正常在单位上班、不正常驻村开展工作,长期在广西凭祥富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违规兼职并领取报酬117690元,黄积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时任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陆永令(现任凭祥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凭祥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夏石镇组织委员李勃山作为具体负责“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凭祥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子威等人因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资金违规发放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至2015年4月,凭祥市有24人违规领取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共计73110元。时任凭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子威(现任凭祥市统计局主任科员)、友谊镇民政助理黄锦芳、凭祥镇民政助理梁英秀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凭祥市纪委对以上三人进行立案调查。
 通报强调,上述2起典型案例暴露了我市一些单位履行两个主体责任不力、管理松弛,少数党员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律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各镇各部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强化追责,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都要查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