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树立抓大不放小、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监督执纪理念,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近日,我市下文通报了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2013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间,上石镇燕安村板标屯村干韦绍章和韦立坚等人挪用征地补偿款30749元。给予韦绍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韦立坚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退还村集体。
通报指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充分体现了市委从严治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通报要求,全市各镇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遏制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各镇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不松,加大力度,坚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速查速决,毫不手软;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查办,重拳打击,扩大纪律审查成果,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和工作导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突出民生问题,坚决查处涉及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充分保障群众根本利益。
2013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间,上石镇燕安村板标屯村干韦绍章和韦立坚等人挪用征地补偿款30749元。给予韦绍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韦立坚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退还村集体。
通报指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充分体现了市委从严治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通报要求,全市各镇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遏制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各镇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不松,加大力度,坚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速查速决,毫不手软;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查办,重拳打击,扩大纪律审查成果,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和工作导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突出民生问题,坚决查处涉及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充分保障群众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