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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崇纪通〔2014〕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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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市直和中、区直驻崇左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中央纪委多项禁令、规定频频出台,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要求和有关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等方面的案件。但仍有少数部门和党员干部无视规定,顶风违纪。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确保中秋、国庆两节风清气正,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崇左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刘均如违规购买公车。2013年3月,刘均如兼任雷平至下雷路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办公室(下称建设办)主任期间,未经审批,擅自同意建设办购买1辆价值12.83万元的一汽大众宝来汽车(1.6升),并以私人企业名义登记上牌,作为建设办工作用车。给予刘均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所购车辆进行收缴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崇左市公路管理处处长江寿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崇左市公路管理处处长江寿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购买的“现代220”挖掘机出租给自己负责管理的富太线崇左出口二级公路2标段工程承建老板,共获利22.4万元。给予江寿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规获利的22.4万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三、崇左市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公款旅游。2013年7月,崇左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黄荣勤主持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组织学校部分领导和班主任共30人(黄荣勤带队),到北海涠州岛游玩2天,用公款支付旅游费共计25110元。给予黄荣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用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全部退赔上缴。
四、凭祥市教育局组织公款旅游。2013年7月,凭祥市教育局局长林嵩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组织局干部职工、学校校(园)长共93人,分3批由蓝文辉、甘军昌、农荣富等3位副局长分别带队赴安徽、湖南、云南等省培训。培训期间,组织公款到安徽黄山、湖南凤凰、贵州黄果树等景区旅游,用公款支付共计23.355万元。给予凭祥市教育局局长林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局长蓝文辉、甘军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局长农荣富党内警告处分;用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退赔上缴。对时任凭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潘少芳进行诫勉谈话。
五、凭祥市交通警察大队违规公款购买礼品。2013年1月至10月,凭祥市交通警察大队用公款购买红木笔筒等礼品,共计开支14.119万元。给予时任凭祥市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钟义祥(现任龙州县公安局政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大新县交通运输局违规公款购买礼品及公款消费娱乐。2013年,大新县交通运输局用公款分32批次在土特产店购买龙眼、苦丁茶、山鸡蛋、桂圆糕等土特产共计21120元;同时,用公款在茶艺馆、KTV等娱乐场所共消费5693元。给予时任大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许世杰(现任大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娱乐场所消费的费用全部退赔上缴。
七、大新县恩城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农志勇醉酒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2014年7月1日,农志勇下村返回乡政府途中醉酒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同车的许某某死亡。给予农志勇免职处理,并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大新县恩城乡党委书记农建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新县恩城乡乡长夏翥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龙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款吃喝。2013年12月21日,龙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干部职工到龙州县上金乡勤江水库烧烤,用公款支付共1200元。给予龙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黄雁春党内警告处分;用公款支付的费用退赔上缴。
九、崇左市江州区街道财政所副所长罗中林公车私用。2014年7月9日晚上7时左右,罗中林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桂F81642)用于私人学习驾驶。给予罗中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江州区街道财政所副所长职务,并承担当次出车费用。
对上述9起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执政的要求,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述案例的发生,暴露出我市仍有少数部门和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方面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执行规定不到位的问题,有的还心存侥幸。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纠正“四风”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下去。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党委(党组)一把手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做好表率,同时要旗帜鲜明,敢抓敢管、敢于纠正错误,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当前要突出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四风”的工作,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歪风,形成廉洁过节良好风气。
第二,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坚决纠正各种不良风气。此次通报的9起典型问题,涉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工作纪律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对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纠正各种不良风气。各级督查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督促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监管和控制,并按规定进行公开;各级审计部门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强审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联合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专项治理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不能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就是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聚焦查办案件主业,充分运用信访举报、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等手段发现问题、收集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以及“四风”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对重大、典型问题要予以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以铁的纪律确保风清气正,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中共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